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琼编写了一个网络浏览器,并在她的网站上以 GPL 许可发布了源代码。弗雷德将包含琼的浏览器二进制文件的 CD 作为生日礼物送给他的朋友。以下哪一项不满足弗雷德提供源代码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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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可以将源代码放在他的网站上,并将 URL 放在 CD 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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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可以在与二进制文件相同的 CD 上提供源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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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可以书面承诺以涵盖其分发成本的费用在 CD 上提供源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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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弗雷德修改了琼的网络浏览器,并在他的网站上分发二进制文件。以下哪一项履行了弗雷德分发修改后的浏览器源代码的义务?
- I. 他可以逐字分发琼的原始源代码,保留所有版权声明。
- II. 他可以与二进制文件一起分发修改后的源代码。
- III. 他只能分发针对原始源代码的简单应用补丁。
- IV. 他可以分发针对琼的原始源代码的简单应用补丁,以及原始源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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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或 II,仅此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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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仅此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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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 或 IV,但仅此而已。
- I、II、III 或 IV 中的任何一个或全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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弗雷德希望分发琼的浏览器,该浏览器链接到第三方模块。该第三方模块具有以下许可
只要不收取任何费用,此代码可以自由修改、复制和分发。
这会违反 GPL 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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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因为 GPL 要求与 GPL 许可的代码链接的代码必须在 GPL 下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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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因为 GPL 不允许对代码的任何部分施加额外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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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因为新代码是链接到琼的代码,而不是复制到琼的代码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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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因为结果作品仍然可以免费分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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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因为 GPL 已经禁止收取分发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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彼得创建了一个名为 LibIdo 的库,该库在 Lesser General Public License 下获得许可。FooCorp 分发了修改后的 LibIdo 库版本,该库链接到其专有程序 Frobber。以下哪一项不是 FooCorp 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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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oCorp 必须提供一种机制,使 Frobber 可以链接到 LibIdo 的新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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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oCorp 必须提供其修改后的 LibIdo 版本的完整源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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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oCorp 必须注明他们对 LibIdo 的所有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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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oCorp 必须提供 Frobber 的完整源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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琼希望分发她的浏览器的副本,该浏览器静态链接到 Postfix(一个邮件服务器),该服务器在 IBM 公共许可证(与 GPL 不兼容的自由软件许可证)下发布。除了 Postfix,浏览器仅包含琼拥有版权的代码。她应该为此授予 GPL 例外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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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因为静态链接不会创建衍生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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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因为 GPL 已经允许链接到其他软件,只要该软件是自由软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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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以下例外情况是可以的
此外,作为特殊例外,琼·史密斯允许将此程序的代码与 Postfix(或使用与 Postfix 相同的许可证的 Postfix 的修改版本)链接,并分发包括两者的链接组合。您必须在所有方面遵守 GNU 通用公共许可证,所有代码(Postfix 除外)。如果您修改此文件,您可以将此例外情况扩展到您的文件版本,但您没有义务这样做。如果您不希望这样做,请从您的版本中删除此例外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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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以下例外情况是可以的
此外,作为特殊例外,琼·史密斯允许将此程序的代码与任何专有库链接,并分发包括这些库的链接组合。您必须在所有方面遵守 GNU 通用公共许可证,所有代码(这些库除外)。如果您修改此文件,您可以将此例外情况扩展到您的文件版本,但您没有义务这样做。如果您不希望这样做,请从您的版本中删除此例外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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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oCorp 在没有源代码的情况下在 CD 上销售琼的 GPL 许可网络浏览器的二进制文件。他们包括提供源代码的承诺。以下哪个承诺履行了他们在 GPL 下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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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您可以从我们的网站 http://foocorp.example.com/download.html 下载源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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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 “每个购买二进制 CD 的人可以订购每个二进制 CD 最多一个源代码 CD,价格为 5000 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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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I. “每个人都可以订购一个源代码 CD,价格为 5000 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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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V. “每个购买二进制 CD 的人可以订购每个二进制 CD 最多一个源代码 CD,价格为分发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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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 “每个人都可以订购一个源代码 CD,价格为分发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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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 “每个购买二进制 CD 的人都可以免费订购每个二进制 CD 最多一个源代码 C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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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I. “每个人都可以免费订购一个源代码 C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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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VII 中的任何一个都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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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VII 中的任何一个都可以,但 I 不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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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V-VII 中的任何一个都可以,但 I-III 不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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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I、V 和 VII 中的任何一个都可以,但 I、II、IV、VI 不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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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 和 VII 可以,其他都不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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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VII 中没有一个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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帕蒂创建了一个库,并在 GPL 下发布。许多人对这个库进行了改进,并将它们提交给帕蒂,帕蒂将它们合并到该库的更新版本中。现在帕蒂想要制作一个专有版本的这个库。她提出了两个主张
- I. 因为原始版本是在 GPL 下发布的,所以每个做出改进的人都会自动将这些改进的版权分配给帕蒂,所以她不需要在重新许可之前征求许可。
- II. 因为她是版权持有人,所以她可以追溯地重新许可代码,因此没有人可以在 GPL 下分发旧版本。
这些主张是真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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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两个主张都是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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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是真的,但 II 是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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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 是真的,但 I 是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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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两个主张都是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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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oCorp 分发了 Frobber,该 Frobber 链接到 LibIdo 的未修改版本。LGPL 是否要求 FooCorp 允许用户为了自己使用而对 Frobber 进行逆向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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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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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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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FooCorp 修改了琼的浏览器,以包含他们已获得专利的技术。他们在 CD 上分发这个修改后的浏览器。GPL 对他们如何许可其适用的专利有任何要求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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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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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他们必须允许每个人出于任何目的使用该专利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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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他们必须允许每个使用浏览器中任何代码的人使用他们的专利技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