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3 版,2007 年 6 月 29 日
版权所有 © 2007 自由软件基金会,公司 <https://fsf.org/>
允许任何人复制并逐字分发本许可文件的副本,但不允许更改它。
此版本的 GNU 较宽松通用公共许可证包含 GNU 通用公共许可证第 3 版的条款和条件,并补充了下面列出的附加权限。
在本文中,“本许可证”指的是 GNU 较宽松通用公共许可证的第 3 版,“GNU GPL” 指的是 GNU 通用公共许可证的第 3 版。
“库”是指受本许可证管辖的受保护作品,而不是下面定义的应用程序或组合作品。
“应用程序”是指任何使用库提供的接口,但并非基于库的其他任何作品。定义由库定义的类的子类被视为使用库提供的接口的一种方式。
“组合作品”是通过将应用程序与库组合或链接而产生的作品。制作组合作品的库的特定版本也称为“链接版本”。
组合作品的“最小对应源代码”是指组合作品的对应源代码,不包括组合作品中那些单独考虑时基于应用程序而不是基于链接版本的任何部分的源代码。
组合作品的“对应应用程序代码”是指应用程序的目标代码和/或源代码,包括从应用程序再现组合作品所需的任何数据和实用程序,但不包括组合作品的系统库。
您可以根据本许可证的第 3 节和第 4 节传递受保护的作品,而不受 GNU GPL 第 3 节的约束。
如果您修改了库的副本,并且在您的修改中,某个工具引用了应用程序要提供的函数或数据(而不是在调用该工具时传递的参数),那么您可以传递修改后的版本的副本
应用程序的目标代码形式可以合并属于库一部分的头文件中的材料。您可以根据您选择的条款传递此类目标代码,前提是如果合并的材料不仅限于数值参数、数据结构布局和访问器,或小型宏、内联函数和模板(长度少于十行),则您需要执行以下两项操作
您可以根据您选择的条款传递组合作品,这些条款加在一起有效地不限制对组合作品中包含的库部分的修改以及对调试此类修改的反向工程,如果您还执行以下每一项操作
您可以将基于库的库设施与非应用程序且不受本许可证约束的其他库设施并排放置在单个库中,并根据您选择的条款传递此类组合库,前提是您执行以下两项操作
自由软件基金会可能会不时发布 GNU 较宽松通用公共许可证的修订版和/或新版本。此类新版本在精神上与当前版本相似,但在细节上可能有所不同,以解决新的问题或疑虑。
每个版本都给出了一个不同的版本号。如果您收到的库指定 GNU 较宽松通用公共许可证的某个编号版本“或任何更高版本”适用于它,您可以选择遵循该已发布版本或自由软件基金会发布的任何更高版本的条款和条件。如果您收到的库没有指定 GNU 较宽松通用公共许可证的版本号,您可以选择自由软件基金会发布的任何版本的 GNU 较宽松通用公共许可证。
如果您收到的库指定代理可以决定 GNU 较宽松通用公共许可证的未来版本是否适用,则该代理公开声明接受任何版本是您为库选择该版本的永久授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