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一主题:,上一主题:,上级主题:法律事项  [目录][索引]


6.3 记录贡献者

准确记录哪些部分是由谁编写的。这一点非常重要。这些记录应该说明每个人的编写了哪些文件或文件的哪些部分,以及每个人修订了哪些文件或文件的哪些部分。这应该包括安装脚本以及手册和文档文件——所有内容。

这些记录不需要像变更日志那样详细。它们不需要区分不同时间完成的工作,只需要区分不同的人。它们不需要比更改了哪些文件或文件的哪些部分更详细地描述更改。并且它们不需要说明文件或更改的功能或目的——版权登记处不关心文本做什么,只关心谁编写或贡献了哪些部分。

该列表还应提及是否在同一软件包中分发的某些文件实际上是一个单独的程序。

只需要列出对版权具有法律意义的贡献(参见法律意义)。小的贡献、错误报告、想法等可以省略。

例如,这可以描述 GAS 的早期版本

Dean Elsner   first version of all files except gdb-lines.c and m68k.c.
Jay Fenlason  entire files gdb-lines.c and m68k.c, most of app.c,
              plus extensive changes in messages.c, input-file.c, write.c
              and revisions elsewhere.

Note: GAS is distributed with the files obstack.c and obstack.h, but
they are considered a separate package, not part of GAS proper.

请将这些记录保存在程序源代码目录中名为 AUTHORS 的文件中。

如果您愿意,可以使用变更日志作为这些记录的基础。只需确保记录每次更改的正确作者(编写更改的人,而不是安装更改的人),并为那些对于版权目的而言太微不足道的更改添加“(微小更改)”。稍后,您可以从变更日志更新 AUTHORS 文件。如果您小心变更日志条目的格式,甚至可以自动完成此操作。

可以在 AUTHORS 中包含其他电子邮件地址、姓名和程序信息,例如错误报告信息。 请参阅标准邮件列表


下一主题:,上一主题:,上级主题:法律事项  [目录][索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