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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商标

请不要在 GNU 软件包或文档中包含任何商标声明。

商标声明是指诸如“某某是某某的商标”之类的语句。GNU 项目并不反对商标的基本概念,但这些声明感觉像是在卑躬屈膝,而且没有法律要求必须这样做,所以我们不使用它们。

在法律上,关于他人的商标,我们所需要做的是避免以读者可能会合理地理解为命名或标记我们自己的程序或活动的方式来使用它们。例如,由于“Objective C”是(或至少曾经是)一个商标,我们确保说我们提供的是“Objective C 语言的编译器”,而不是“Objective C 编译器”。后者本来是前者的简短说法,但它没有明确说明这种关系,因此可能会被误解为使用“Objective C”作为编译器的标签,而不是语言的标签。

请不要在 GNU 软件或文档中使用“win”作为 Microsoft Windows 的缩写。在黑客术语中,称某事物为“win”是一种赞扬的形式。如果你愿意,你可以在自己的地方赞扬 Microsoft Windows,但请不要在 GNU 软件包中这样做。请完整地写出“Windows”,或将其缩写为“w.”。请参阅系统可移植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