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应该共享程序
作者:Richard Stallman编者注:这段文字是在一份日期为 1983 年 5 月的文件中找到的,但尚不清楚它是在当时还是更早的时候写的。1983 年 5 月,理查德·斯托曼 (Richard Stallman) 私下考虑开发一个自由操作系统,但他可能尚未决定使其成为一个类似 Unix 的系统,而不是像 MIT Lisp 机器那样的系统。
他还没有在概念上区分“自由”的两种含义;这段信息是用免费副本的形式表达的,但理所当然地认为这意味着用户也拥有自由。
五年前,人们理所当然地认为在 SAIL、MIT、CMU 等机构编写的任何有用的程序都会被共享。从那时起,这些大学开始像软件公司一样运作——所有有用的东西都会以高价出售(通常是在政府出资编写之后)。
人们会找各种借口来解释为什么赠送软件是有害的。这些所谓的的问题在我们想要共享的时候从未困扰过我们,并且没有影响 EMACS,所以我怀疑它们是假的。
例如,人们说公司会“偷窃”它并出售。如果这样,那也比斯坦福大学出售好!至少人们可以选择获得免费副本。用户想购买维护的软件?那么就让人们出售服务合同——但免费提供软件本身。
我认为我可以驳斥你可能认为存在的任何不共享软件的原因。但更重要的是我们应该共享的原因
如果消除人为障碍,我们就能用相同的工作量完成更多的工作。而且我们会感到与其他人更加和谐。
共享软件是计算机科学领域科学合作的形式。大学过去常常捍卫科学合作的原则。为了利润而放弃它,对吗?
我们应该允许他们这样做吗?
现在,这里的研究生正在进行专门用于销售的编程项目。但是,如果我们营造出五年前那样的舆论氛围,大学就不敢这样做。而且,如果你开始共享,其他人也可能会开始与你共享。
所以,让我们重新开始分享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