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洲的“统一专利”可能意味着无限的软件专利
作者:理查德·斯托曼正如我们所预期的那样,美国软件行业正经历长期预期的全面软件专利战,而欧盟也计划走同样的道路。当哈格里夫斯报告敦促英国避免软件专利时,英国已经批准了一项计划,该计划很可能会将其强加给英国。
软件专利对软件开发人员来说是危险的,因为它们对软件思想施加了垄断。如果你必须在专利迷宫中穿行,那么开发重要的软件是不可行或不安全的。请参阅“软件专利和文学专利”。
每个程序都结合了许多想法;一个大型程序实现了成千上万的想法。谷歌最近估计,一部智能手机中可能有 250,000 个专利想法。我认为这个数字是合理的,因为在 2004 年,我估计 GNU/Linux 操作系统实现了大约 100,000 个实际获得专利的想法。(丹·拉维彻发现 Linux 内核包含了 283 个此类想法,据估计当时占整个系统的 0.25%。)
其后果现在在美国变得明显,但跨国公司长期以来一直在游说将软件专利推广到世界各地。2005 年,欧洲议会开始审议欧洲委员会提出的关于授权软件专利的指令的二读。议会此前曾对其进行修正以拒绝它们,但欧洲理事会推翻了这些修正案。
委员会的文本是以一种隐蔽的方式编写的:当外行阅读时,它似乎禁止纯软件思想的专利,因为它要求专利申请具有物理方面。然而,它并不要求构成可获得专利的“发明”的“创造性步骤”是物理性的。
这意味着专利申请可以通过提及运行程序的计算机上的常见物理元素(处理器、内存、显示器等)来呈现所需的物理方面。它不必提出这些物理元素方面的任何进步,只需将它们作为也包含软件的更大系统的一部分引用即可。任何计算想法都可以通过这种方式获得专利。这样的专利只涵盖在计算机上运行的软件,但这并不是一个很大的限制,因为手动模拟运行大型程序是不切实际的。
一场大规模的草根运动——有史以来第一次旨在说服欧洲议会的运动——导致了该指令的失败。但这并不意味着我们说服了一半的议会拒绝软件专利。相反,亲专利势力似乎在最后一刻决定放弃他们自己的提案。
志愿者积极分子逐渐散去,认为战斗已经胜利,但软件专利的公司游说者得到了报酬继续工作。现在他们又设计出另一种隐蔽的方法:为欧盟提出的“统一专利”制度。根据该制度,如果欧洲专利局颁发专利,它将自动在每个参与国生效,在这种情况下,这意味着除西班牙和意大利之外的所有欧盟国家。
这将如何影响软件专利?显然,要么统一专利制度允许软件专利,要么不允许。如果它允许它们,那么任何国家都无法单独摆脱它们。这将是很糟糕的,但是如果该系统拒绝软件专利呢?那不是很好吗?
是的,但该计划旨在阻止这种情况发生。该计划中一个很小但至关重要的细节是,对欧洲专利局决定的上诉将根据欧洲专利局自己的规则决定。因此,欧洲专利局可以随意将其绑在欧洲企业和计算机用户的身上。
欧洲专利局在将专利扩展到尽可能多的生活领域方面有既得利益。在外部限制(如国家法院)被移除的情况下,欧洲专利局可以强加软件专利或任何其他有争议的专利类型。例如,如果它选择决定自然基因是可以获得专利的,就像美国一家上诉法院刚刚做的那样,那么除了欧洲法院之外,没有人可以推翻该决定。
事实上,欧洲专利局关于软件专利的决定已经做出,并且可以在行动中看到。欧洲专利局已经颁发了数万项软件专利,无视其成立的条约。(请参阅“您的网店已获得专利”。)但是,目前,每个州都决定这些专利是否有效。如果统一专利制度被采纳,并且欧洲专利局获得不受约束的决定权,那么欧洲将发生美国式的专利战。
欧洲法院在 3 月份裁定,统一专利制度必须接受其管辖,但不清楚其管辖权是否包括诸如“软件思想是否可以获得专利”等实质性政策决定。这是因为不清楚《欧洲专利公约》与欧洲法院之间的关系。
如果欧洲法院可以决定这一点,那么该计划将不再是确定的灾难。相反,这个球距离灾难只有一次反弹。在采用这种制度之前,欧洲应该重写该计划,以确保软件免受专利的侵害。如果做不到这一点,那么最好的办法就是完全拒绝该计划。小的简化不值得一场灾难;如果意味着在所有地方都做错事,那么统一化就是一个误导性的目标。
英国政府似乎希望发生灾难,因为它在 2010 年 12 月 [已存档]表示希望欧洲法院对该系统没有发言权。政府会听取哈格里夫斯的意见并改变其对此计划的想法吗?英国人必须坚持这一点。
有关此计划的缺点和法律缺陷的更多信息,请访问unitary-patent.eu。
您会注意到本文中未使用“知识产权”一词。该术语会引起混淆,因为它适用于十几个不相关的法律。即使我们只考虑专利法和版权法,它们在要求和效果上也有很大不同,因此对两者进行概括是错误的。本文中绝对没有任何内容与版权法有关。为了避免引导人们对不同的法律进行概括,我从不使用“知识产权”一词,而且我也从不怀念它。
首次发表于 《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