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微软判决

许多 GNU/Linux 用户将该系统视为微软的竞争对手。但自由软件运动旨在解决比微软更大的问题:专有、非自由软件,其设计目的是让用户无助并禁止合作。微软是此类软件的最大开发商,但许多其他公司也同样恶劣地对待用户的自由;如果他们没有像微软那样束缚那么多用户,那不是因为他们不想这样做。

由于微软只是问题的一部分,它在反垄断诉讼中的失败不一定是自由软件的胜利。此诉讼的结果是否对自由软件有帮助并促进用户的自由,取决于法官对微软施加的具体补救措施。

如果补救措施旨在使其他公司能够在提供专有、非自由软件方面竞争,那么这对自由世界不会有任何特别的好处。其他可能的统治者不是自由。而且竞争可能会导致他们做得“更好”,在狭隘的技术意义上更好;那么我们可能更难在技术上与他们“竞争”。我们将继续为用户提供这些公司不提供的东西——自由——而重视自由的用户将继续因此选择自由软件。但是,不重视自由,并且仅基于便利性选择系统的用户可能会被“改进的”专有系统所吸引。

将微软拆分成几家独立的公司也可能危及自由软件,因为这些较小的公司不再受到公众谴责微软的制约,可能会认为更适合比现在统一的微软更严厉地攻击自由软件。

我为此案提出了补救措施,这些措施将帮助自由软件与微软竞争:例如,要求微软发布所有接口的文档,并且仅将专利用于防御,而不是攻击。这些补救措施将阻止微软计划用来对付我们的武器(根据从微软内部泄露的“万圣节文件”,其中详细说明了他们计划如何阻碍 GNU/Linux 系统的开发)。

当我们看到法官选择哪些补救措施时,我们将了解此案对自由软件运动是有帮助还是有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