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CO:无惧无畏,无需研究
作者:Eben Moglen [*]2003 年 11 月 24 日,星期一
对于骗子,有一个传统的定义:当法律对他不利时,他就死磕事实;当事实对他不利时,他就死磕法律;当事实和法律都对他不利时,他就拍桌子。SCO 集团持续试图通过荒谬的法律理论和未经证实的实际主张,以牺牲自由软件开发人员、分销商和用户的利益为代价来增加其市场价值,这表明这句老话仍然适用。
事实胜于雄辩
SCO 在公开声明中继续声称,针对 IBM 的诉讼中,它能够证明自由软件操作系统内核 Linux 侵犯了其在 Unix Sys V 源代码中的版权。但是,在 SCO 公开展示它声称的从 Unix Sys V 中提取的 Linux 代码示例的唯一一次场合,它的演示却适得其反,反而暴露了 SCO 对版权法的轻率态度,以及其在事实研究上的更加草率。
2003 年 8 月 18 日,SCO 的首席执行官 Darl McBride 在拉斯维加斯的一次公开演讲中,提供了一份幻灯片演示,其中展示了所谓的从 Sys V 到 Linux 的侵权抄袭示例。几个小时内,自由软件和开源社区就分析了 SCO 所谓的最佳证据,结果对于那些希望 SCO 知道自己在说什么的投资者和其他人来说并不令人鼓舞。[1]
在拉斯维加斯,McBride 先生提供了两个来自 Linux 程序的代码示例,据称是从 Sys V 复制的。第一个实现了“伯克利数据包过滤器”(BPF) 防火墙。事实上,Linux 内核程序包含 BPF 实现,但它是 Linux 开发人员 Jay Schulist 的原创作品。SCO 从未拥有原始 BPF 实现的所有权权益,顾名思义,它最初是 BSD Unix 的一部分,并且完全合法地从 BSD 复制到 SCO 的 Sys V Unix 中。由于 Sys V 和 Linux 中的 BPF 实现具有共同的知识祖先并执行相同的功能,因此 SCO 对两个代码库的“模式匹配”搜索发现了一个明显的复制示例。但 SCO 没有进行足够的研究来意识到他们声称被侵犯的作品不是他们自己的(可能是因为他们“粗心地”删除了原始版权声明)。
McBride 先生的第二个例子只是略微不那么令人信服。McBride 先生展示了来自“Linux”的几十行内存分配代码,这些代码与 Sys V 的代码相同。然而,事实再次证明,SCO 依赖于源代码中的“模式匹配”,而没有确定其声称拥有所有权和侵权的作品的实际历史和版权状态。幻灯片中显示的 C 代码首先并入 Unix Version 3,编写于 1973 年;它源自 Donald Knuth 在 1968 年的经典著作 计算机程序设计艺术 中发表的早期版本。AT&T 声称这段代码(以及其 Unix 操作系统中的其他部分)侵犯了加利福尼亚大学在 BSD 诉讼中的版权,并被拒绝了初步禁令,理由是它无法证明其版权主张很有可能获得成功,因为它在没有版权声明的情况下发布了代码,因此根据 1976 年之前的美国版权法,已将代码置于公共领域。2002 年,SCO 的前身 Caldera 再次以允许自由复制和再分发的许可证发布了这段代码。然后,Silicon Graphics, Inc. (SGI) 将该代码用于其计划销售但从未发货的“Trillium” 64 位架构计算机的 Linux 程序变体中。在并入该代码时,SGI 错误地删除了 Caldera 的(不正确的)版权声明,从而违反了 Caldera 许可证的条款。
因此,SCO 的第二个例子是关于据称未经允许复制的代码,这些代码首先就属于公共领域,而 SCO 本身在错误地声称拥有版权后,以自由软件许可证发布了这些代码。SGI 通过不当地删除不准确的版权声明,使情况变得更加复杂。那么,全世界有多少台 PC 和 Intel 架构服务器包含这些据称侵权的代码呢?零。没有适用于 Intel 架构的 Linux 程序版本曾经包含它。 编写此代码的 SGI 硬件从未发货。销售 64 位 Itanium 服务器的 HP 已将代码从 Linux 代码树的 IA-64 分支中删除;无论如何,它在技术上是多余的。但是 SCO 的研究仅限于发现一个所谓的“复制”实例,而没有询问 SCO 是否在复制的内容中拥有任何权利,当然也没有向它所说话的观众提供任何迹象,表明它所谈论的“Linux”是针对稀有计算机的变体,其中据称侵权的代码已被删除。
拉斯维加斯“示例”实际证明的是,SCO 的事实主张不负责任地被夸大了,而且当它们没有被巧妙地“保密”时。即使事实是他们自己选择的,事实也对他们不利,因此,在 8 月份之后,SCO 转向法律也就不足为奇了。但法律也没有站在他们一边。
编造法律
SCO 的法律状况存在固有的矛盾。SCO 在发给大型企业自由软件用户的信件中,以及在公开声明中要求最新内核的用户购买许可证,声称 Linux 程序包含 SCO 拥有版权的材料。它还对 IBM 提出了商业秘密索赔,声称 IBM 向 Linux 内核贡献了受保密许可或协议约束的材料。但是,它已经并将继续在 GPL 下分发 Linux。因此,它已根据 GPL 发布了其所谓的商业秘密和受版权保护的材料,GPL 允许所有人复制、修改和再分发。如果 GPL 的含义如它所说,那么 SCO 将输掉针对 IBM 的商业秘密诉讼,并且无法对 Linux 内核的用户实施其威胁。
但是,如果 GPL 不是有效且生效的版权许可,那么 SCO 有什么权利分发 Linux 贡献者的受版权保护的作品,以及它目前声称在 GPL 下分发的所有其他受版权保护的软件的作者的作品呢?IBM 对 SCO 的反诉提出了关于 IBM 对 Linux 内核的贡献的问题。根据 GPL 第 6 条,GPL 代码的任何再分发者都不能向许可证添加任何条款;SCO 要求使用 Linux 内核的各方向其购买额外的许可证,并遵守额外的条款。根据 GPL 第 4 条,任何违反 GPL 的人都将自动失去分发其违反作品的权利。因此,IBM 正确地声称 SCO 没有分发内核的许可,并且不仅侵犯了其版权,还侵犯了所有内核贡献者的版权。除非 SCO 能够证明 GPL 是一种有效的许可形式,并且它从未违反该许可的条款,否则它将输掉反诉,并且不仅要对 IBM 而且还要对所有内核贡献者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IBM 的反诉迫使 SCO 在 GPL 问题上陷入困境。不仅事实,而且法律现在也根本不利于 SCO 日益绝望的立场。SCO 及其前身 Caldera 从 GPL 的保护中获益匪浅。例如,由于 GPL,SCO 能够使用世界各地编译器设计人员和实施人员的宝贵工作,他们使 GCC 成为首屈一指的跨平台 C 编译器。客户应用程序之所以能在 SCO 的 Sys V Unix 上运行,是因为有了 GCC,SCO 对其系统进行了特定的修改,并为此将版权转让给了自由软件基金会。如果没有自由软件社区的贡献,Caldera 和 SCO 就无法销售可用的操作系统产品。SCO 乐于接受这些好处,但它不道德地试图逃避其责任。法律不允许 SCO 两头通吃。
现在是 SCO 及其律师们开始拍桌子的时候了。SCO 对 IBM 反诉的回应是对 GPL、其用户及其发布者自由软件基金会 (Free Software Foundation) 的一连串荒谬攻击。SCO 对 IBM 反诉的答复声称,GPL 不仅违反了联邦法规,还违反了美国宪法。一个私有版权持有人如何通过允许他人复制、修改和再分发其作品来违反美国宪法,SCO 不屑于说明。法律理论并非秘密;如果 SCO 的律师们有任何证据来支持这一新颖的主张,他们就会拿出来。在美国版权法的悠久历史中,没有一个案例支持这种对违宪版权许可的荒谬理解。我认识的任何律师,无论他们对 GPL 持何种看法,都不会认真对待这种无稽之谈。在事实、法律上都站不住脚,除了引来拍桌子时的嘲笑之外毫无作用,即使是老道的律师也无能为力了。接下来我们会看到 SCO 做什么?攻击裁判吗?
脚注
- 对 SCO 拉斯维加斯演示文稿最完整的评论是由 Bruce Perens 撰写的,并已存档。
[*] Eben Moglen 是 FSF 的总法律顾问,并在其董事会任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