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微不足道的专利的剖析
作者:Richard Stallman程序员们都很清楚,许多现有的软件专利涵盖了可笑的显而易见的想法。然而,专利系统的捍卫者经常辩称,这些想法并非微不足道,只有事后看来才显而易见。而且,在辩论中击败他们出奇地困难。这是为什么呢?
其中一个原因是,任何想法在经过深入分析后都会变得复杂。另一个原因是,这些微不足道的想法在专利本身的描述中通常看起来非常复杂。专利系统的捍卫者可以指着复杂的描述说:“如此复杂的东西怎么可能是显而易见的?”
我将用一个例子来向你展示。这是美国专利号 5,963,916 的第一项权利要求,该专利于 1996 年 10 月申请。
1. 一种使远程用户能够从包含不同预录制音乐产品的预选部分的网络网站预览预录制音乐产品一部分的方法,该方法使用计算机、计算机显示器以及远程用户的计算机和网络网站之间的电信链路,该方法包括以下步骤:
- a) 使用远程用户的计算机建立与网络网站的电信链路,其中网络网站包括 (i) 耦合到通信网络的中央主机服务器,用于在远程用户请求时检索和传输预录制音乐产品的预选部分,以及 (ii) 中央存储设备,用于存储多个不同预录制音乐产品的预选部分;
- b) 将用户识别数据从远程用户的计算机传输到中央主机服务器,从而允许中央主机服务器识别和跟踪用户在网络网站上的进度;
- c) 从中央主机服务器选择至少一个预录制音乐产品的预选部分;
- d) 接收所选择的预录制产品的预选部分;以及
- e) 交互式预览接收到的所选择的预录制音乐产品的预选部分。
这看起来确实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对吧?肯定是一个真正聪明的人想到了这个?不,但是让它看起来如此复杂需要聪明才智。让我们分析一下复杂性来自哪里
1. 一种使远程用户能够从包含预选部分的网络网站预览预录制音乐产品一部分的方法
这说明了他们想法的主要部分。他们将某些音乐片段的选择放在服务器上,以便用户可以收听它们。
来自不同的预录制音乐产品,
这强调了他们的服务器存储了来自多个音乐片段的选择。
计算机科学的一个基本原则是,如果计算机可以做一件事一次,它可以多次执行该事,每次使用不同的数据。许多专利假装将此原则应用于特定情况就构成一项“发明”。
使用计算机、计算机显示器以及远程用户的计算机和网络网站之间的电信链路,
这说明他们正在使用网络上的服务器。
该方法包括以下步骤:
a) 使用远程用户的计算机建立与网络网站的电信链路
这说明用户通过网络连接到服务器。(这是使用服务器的方式。)
其中网络网站包括 (i) 耦合到通信网络的中央主机服务器
这告诉我们服务器在网络上。(这是服务器的典型特征。)
用于在远程用户请求时检索和传输预录制音乐产品的预选部分
这重复了前两行中陈述的总体想法。
以及 (ii) 中央存储设备,用于存储多个不同预录制音乐产品的预选部分;
他们决定在他们的计算机中放入硬盘(或等效设备),并将音乐样本存储在上面。自从 1980 年左右以来,这一直是将任何东西存储在计算机上以便快速访问的正常方式。
请注意,他们再次强调了他们可以在此磁盘上存储多个选择的事实。当然,每个文件系统都会让你存储多个文件。
b) 将用户识别数据从远程用户的计算机传输到中央主机服务器,从而允许中央主机服务器识别和跟踪用户在网络网站上的进度;
这说明他们会跟踪你是谁以及你访问了什么——这是网络服务器通常会做的(尽管令人讨厌)的事情。我相信这在 1996 年就已经很普遍了。
c) 从中央主机服务器选择至少一个预录制音乐产品的预选部分;
换句话说,用户单击以说明要跟随哪个链接。这对网络服务器来说是典型的;如果他们找到了另一种方法来做这件事,那可能是一项发明。
d) 接收所选择的预录制产品的预选部分;以及
当你跟随一个链接时,你的浏览器会读取内容。这是 Web 浏览器的典型行为。
e) 交互式预览接收到的所选择的预录制音乐产品的预选部分。
这说明你的浏览器为你播放音乐。(当你跟随指向音频文件的链接时,许多浏览器会这样做。)
现在你看到他们是如何填充这个权利要求以使其成为一个复杂的想法的:他们将他们自己的想法(用两行文字陈述)与计算机、网络、网络服务器和网络浏览器所做的重要方面结合起来。这加起来就是他们获得专利的所谓发明。
这个例子是软件专利的典型代表。即使是那些想法并非微不足道的偶尔专利也具有相同的附加复杂性。
现在看看随后的权利要求
3. 权利要求 1 的方法,其中中央存储设备包括多个只读光盘(CD-ROM)。
他们在这里说的是,“即使你不认为权利要求 1 真正是一项发明,使用 CD-ROM 存储数据也绝对使其成为一项发明。一个普通的系统设计师永远不会想到将数据存储在 CD 上。”
现在看看下一个权利要求
4. 权利要求 1 的方法,其中中央存储设备包括 RAID 阵列驱动器。
RAID 阵列是一组磁盘,设置为像一个大磁盘一样工作,其特殊功能是,即使阵列中的一个磁盘出现故障并停止工作,所有数据仍然可以在该组中的其他磁盘上获得。自 1996 年之前很长一段时间以来,此类阵列就已经可以商购,并且是用于高可用性存储数据的标准方法。但是这些伟大的发明家已经为这种特殊用途的 RAID 阵列的使用申请了专利。
尽管这很微不足道,但如果有关于它的诉讼,这项专利不一定会被合法认定为无效。不仅美国专利局,而且法院在判断专利是否“不显而易见”时也倾向于采用非常低的门槛。根据他们的说法,这项专利可能会通过审查。
更重要的是,法院不愿意推翻专利局的决定,因此如果你能向法院展示专利局没有考虑的现有技术,那么推翻专利的可能性更大。如果法院愿意在判断不显而易见性时采用更高的标准,那么保留现有技术对他们会有帮助。因此,通过为专利局提供更好的现有技术数据库来“使系统更好地工作”的提议可能会使情况变得更糟。
使专利系统合理地运作是非常困难的;它是一个复杂的官僚机构,并且往往会遵循其结构上的指令,而不管它“应该”做什么。摆脱软件功能和商业实践中许多显而易见的专利的唯一实际方法是摆脱这些领域的所有专利。幸运的是,这不会造成任何损失:软件领域的非显而易见的专利也没有任何好处。软件专利的作用是让软件开发人员和用户受到威胁。
专利系统应该,旨在促进进步,而那些从软件专利中受益的人要求我们毫不怀疑地相信它们确实具有这种效果。但是程序员的经验表明情况并非如此。新的理论分析表明,这不是一个悖论。(请参阅 researchoninnovation.org/patent.pdf on web.archive.org。)社会没有理由让软件开发人员和用户面临软件专利的危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