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称之为“骗局”?

我总是刻意用批评性的名字来称呼那些令人厌恶的东西。我称苹果公司奴役用户的电脑为“iThings”,称亚马逊公司滥用的电子阅读器为“骗局”。有时我会把微软的操作系统称为“Losedows”;我把微软的第一个操作系统称为“MS-Dog”。[1] 当然,我这样做是为了发泄我的情绪并获得乐趣。但这种乐趣不仅仅是个人的;它服务于一个重要的目的。嘲笑我们的敌人会将幽默的力量融入我们的事业。

扭曲一个名字是不尊重的。如果我们尊重这些产品的制造商,我们就会使用他们选择的名字……而这正是重点。这些有害的产品应该受到我们的蔑视,而不是我们的尊重。每个专有程序都让其用户受到某个实体的权力支配,但如今大多数广泛使用的程序甚至会监视用户、限制用户甚至推搡用户:趋势是产品变得越来越糟糕。这些产品应该被消灭。那些带有 DRM 的产品应该被视为非法。

当我们提到它们时,我们应该表明我们谴责它们,还有什么比扭曲它们的名字更容易的方法呢?如果我们不这样做,就很容易在提到它们时未能表达谴责。例如,当某个产品出现在其他话题的中间时,详细解释该产品不好可能会显得是长篇大论。

仅提及这些产品的名称而未能谴责它们,其效果等同于使它们合法化,这与我们应该做的恰恰相反。

公司选择产品名称是营销计划的一部分。他们选择他们认为人们可能会重复使用的名称,然后在营销活动中投入数百万美元,以使人们重复并思考这些名称。通常,这些营销活动的目的是让人们根据产品的肤浅吸引力来欣赏产品,而忽略它们造成的危害。

每次我们用公司使用的名称来称呼这些产品时,我们都在为他们的营销活动做出贡献。重复这些名称是对产品的积极支持;扭曲它们的名字则否认我们对产品的支持。

除了产品名称之外,其他术语也可能引发类似的问题。例如,DRM 指的是构建技术产品以限制其用户,从而使其他人受益。这种不可原谅的做法应该受到我们憎恨,直到我们将其消灭。当然,那些负责此事的人给它起了一个从他们角度框架问题​​的名称:“数字版权管理”。这个名称是一项旨在赢得从政府到 W3C 的各种实体支持的公共关系活动的基础。[2]

使用他们的术语就是站在他们一边。如果那不是你所站的那一边,为什么要给予它你隐含的支持?

我们站在用户一边,从用户的角度来看,这些恶意功能管理的不是权利而是限制。因此,我们称它们为“数字限制管理”。

这两个术语都不是中立的:选择一个术语,你就选择了一方。请选择用户的一方,并请让它显示出来。

曾经,在我演讲时,一位观众声称“数字版权管理”是“DRM”的官方名称,是唯一可能的正确名称,因为它​​是第一个名称。他认为,因此我们说“数字限制管理”是错误的。

制造产品或开展商业行为的人通常会在我们甚至知道它存在之前为其选择一个名称。如果他们的时间优先性迫使我们使用他们的名称,那么除了他们的金钱、媒体影响力和技术地位之外,他们还将获得额外的自动优势。我们将不得不被绑住嘴巴与他们战斗。

有些人不喜欢扭曲名字,说这听起来“幼稚”或“不专业”。他们的意思是,它听起来不冷淡和保守——这是一件好事,因为如果我们试图听起来“专业”,我们就不会有欢笑站在我们这边。与压迫作斗争远比专业工作严肃得多,因此我们必须加入一些滑稽的缓解。它需要真正的成熟,其中包含一些幼稚,而不是“像成年人一样行事”。

如果你不喜欢我们选择的名称戏仿,你可以自己发明。越多越好。当然,还有其他表达谴责的方式。如果你想听起来“专业”,你可以在其他方面展示它。它们可以表达清楚要点,但它们需要更多的时间和精力,尤其是如果你不使用嘲弄的话。注意这不会导致你吝啬;不要让反对这种“离题”的压力迫使你对你提到的令人厌恶的事情批评得不够充分,因为那会产生使它们合法化的效果。

脚注

  1. 采取行动反对这些产品: u.fsf.org/ithingsu.fsf.org/swindleu.fsf.org/ebookslistupgradefromwindows.org
  2. u.fsf.org/dr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