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软件基金会 (FSF) 关于 Apple 公共源代码许可证 (APSL) 2.0 版本的意见

Apple 公共源代码许可证 (APSL) 2.0 版本符合自由软件许可证的标准。苹果公司的律师与自由软件基金会合作,制定了符合标准的许可证。本页先前描述的问题对于其他可能的许可证仍然是潜在的问题,但它们不适用于 APSL 的 2.0 版本。我们鼓励所有根据 APSL 使用任何版本 Apple 软件的人都使用 2.0 版本的条款,而不是任何早期版本的许可证条款。

在 APSL 的 2.0 版本中,“外部部署”的定义已缩小,这种方式适合尊重用户的自由。自由软件基金会的立场始终是,自由软件的自由主要为该软件的用户服务。诸如 Web 应用程序之类的技术正在改变用户与软件交互的方式。APSL 2.0 与 GNU Affero GPL 一样,旨在捍卫那些以新颖方式使用软件的人的自由,而不会过度阻碍用户的隐私或使用软件的自由。

自由软件基金会现在认为 APSL 是一种自由软件许可证,但存在两个主要的实际问题,令人想起 NPL

  • 它不是真正的著作权,因为它允许与其他可能完全是专有的文件链接。
  • 它与 GPL 不兼容。

因此,我们建议您不要使用此许可证发布新软件;但是可以使用和改进其他人在此许可证下发布的软件。

除此之外,我们必须记住,只有部分 Mac OS X 是在 APSL 下发布的。即使 APSL 的致命缺陷得到修复,即使实际问题得到解决,对于那些根本没有发布源代码的 Mac OS X 的其他部分也没有好处。我们不能仅凭一家公司所做的一部分就评判其全部。

GNU-Darwin 是 GNU 和 Darwin 的组合,它应该只包含自由软件。